关于举办“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”的通知

  本站 2015-09-10 浏览量

沈阳农业大学林学院

关于举办“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”的通知

为贯彻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精神,落实我校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的若干意见》,推进学院内涵建设,引导青年教师热爱教学工作、提高教学技能,促进教学质量提升。经学院研究决定,举办“林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赛对象

林学院从事教学工作且年龄40周岁以下(以身份证为准,197511以后出生)的专业教师均可报名参赛。原则上近三年参加工作教师必须参赛,每个教研室至少推荐1名教师参赛。

二、竞赛内容

参赛教师从本人主讲的本科生课程中选择某一章节,组织20分钟课堂教学。要求教学目的明确,教学设计科学合理,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;用普通话授课,语言清晰、准确、生动;教学理念先进、特色鲜明、感染力强;多媒体技术运用得当,板书、图表工整美观;教态仪表自然得体。

三、竞赛规则

1.参赛选手所用PPT及相关教具应在开赛前做好准备,比赛开始后按抽签顺序分别出场。

2.竞赛现场设计时员1人,负责给竞赛选手计时和作出提醒,并监督计分员算分。每名选手规定参赛时间为20分钟,满18分钟时,工作人员给予提示,满20分钟终止比赛。选手授课时间不足18分钟和超过20分钟,均扣五分。

3.竞赛现场设计分员1人。每位参赛选手比赛结束后,计分员负责如数收回评委评分表并检查各项内容填写是否符合要求,然后在计时员监督下现场算出得分。

4.比赛期间,欢迎全院教师现场观摩,并可扮演学生提问或发言。

5.每名选手的竞赛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,当场公布得分。

四、评比与奖励

1.学院将邀请学校督导员、教务处领导、省市教学技能竞赛获奖教师和学院优秀专业教师代表担任竞赛评委。评委依据《评审标准》(见附件1),根据参赛选手各项表现进行现场评分。

2.根据评委打分高低评出:

一等奖1名,奖状+笔记本电脑;

二等奖2名,奖状+激光打印机;

三等奖3名,奖状+移动硬盘;

优秀奖若干,奖状+U盘。

五、报名及竞赛时间、地点

参赛教师填写报名表(附件2),于20151012日上午11:30前到办公室陈蕾老师处报名。竞赛将在20151019日上午830开始,地点为林学楼310教室。

附件:1.林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评审标准

      2.林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报名表

注:附件请到学院教工QQ群下载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沈阳农业大学林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99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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